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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常见问题
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3092 2025-01-17
收到商标申请后,经形式审查认为符合《商标法》及实施条例要求的,予以受理。也就是说,形式审查是接收商标申请之后、受理商标申请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。那么,为便利商标注册申请,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的常见问题吧。
一、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通知书的三种情形是什么?
分别是受理通知书、补正通知书、不予受理通知书,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。
二、商标注册申请形式审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?
申请人申请商标的主体资格、申请书填写、商标图样是否符合规定,所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否规范,我国港澳台申请人及国外申请人是否委托依法设立的代理机构办理,代理委托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,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,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商标规费等。
三、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基本要求是什么?
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时,商品/服务一栏应按照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已列出的标准名称进行申报,填报具体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。
四、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?
除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申请人外,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。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,非企业可以提交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《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》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等身份证明文件。
五、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注意哪些事项?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,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,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。申请人为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,同时应当提交对应的中文翻译件。申请人为外国自然人的,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,同时应当提交对应的中文翻译件。
六、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有哪些注意事项?
商标代理委托书中所填委托人、代理机构、委托事项、章戳等应清晰,与所报申请书中内容一致,同时商标代理委托书应为原件。